官名,殷朝置。武官。《甲骨文合集》第二四一四○片: “辛卯卜, 即贞, 多生射。”
宋朝礼部郎官之别称。
官名。见“司狱司”。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太医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药方。官名,为太医令的佐官,一人,秩三百石,掌药方。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参看“太医令”条。
官名。隋朝始设,又称“尚书都事”。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置八人,正八品,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掌文书收发,稽察缺失,监印给纸笔等事。炀帝大业三年(607),移其职属都司郎(即左、右司郎中
监狱名。清置,管辖盛京及其附近锦州、承德(沈阳内)等州县案犯。
见“印务章京”。官名,清置,清代驻伊犁等处将军的属官有印房章京,掌管内部文书事物。见《历代职官简释·印房章京》。
官名。① 西周置,主管周王室车马驾御之事。《御正卫簋铭》:“懋父赏御正卫马匹自王。”《御正良爵铭》:“今太保赏御正良贝。”②西魏、北周时“御正中大夫”的省称。官名。北周置,掌王言,位上大夫。《北史·卢
①明朝国子监及地方学宫所设之诸生居住房舍,以千字文编号,故有此称。②明清科举中乡试、会试于贡院举行,入闱士子各居一席舍答卷,所用席舍称号房。光绪(1875—1908)末叶废科举,此制遂不用。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