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丞
官名。唐朝卫尉寺武器署次官,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位提点、令下,从七品。
官名。唐朝卫尉寺武器署次官,置二员,正九品下。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殿前都点检司武器署置,位提点、令下,从七品。
官名。梁、隋、唐、宋王府皆置谘议参军,掌谘谋众事。见《隋书·百官上、下》、《新唐书·百官四下·王府官》,《宋史·职官二·亲王府》。
官名。宋初太常寺卿为寄禄官,置判太常寺,为太常寺的长官,无固定员额,以两制以上充任。元丰改制始正名,以太常寺卿为太常寺的长官。
见“理政听讼大臣”。
①指隋、唐、五代、宋之尚书省左、右司。因其分辖六部诸司事务,故名。② 明朝都指挥使司之简称。③官名。清朝绿营军官,武职正四品。位于参将、游击之下,守备之上。与参将、游击相同,可充营所领兵官,掌防汛军政
官名。北魏末、东魏、唐朝置。属大行台。《北史·崔挺传》: “(崔季舒)为大将军、赵郡王(高)琛所器重,言之齐神武,神武亲简丞郎,补季舒大行台都官郎中。”职掌同尚书都官郎中。唐初设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职官。顺治元年(1644) 设,由侍卫中遴选。初无定员,乾隆三十六年 (1771) 定员六十人。掌理侍卫事务。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勋位。
官署名。明朝置于地方各县的税务部门。掌一县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官署名。明置,掌税收、税契。在府称司,在县称局。见《明史·职官四·税课司》。
官名。亦称院判。金朝宣徽院置为属官,从六品。元朝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二员,后定为正五品。俱位同佥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下、典簿上。官名。亦称宣徽院院判,金元置,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平远将军同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