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武英殿修书处

武英殿修书处

清朝宫内刊刻书籍之所。隶内务府。康熙十九年(1680)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1729)改称修书处。设管理王大臣,无定员,下设内务府兼管司员二人及正监造员外郎、副监造副内管领、委署主事、库掌、委署库掌、笔帖式人等,负责监印书籍。另设总裁、提调、总纂、纂修、协修二十余人,由翰林官充任,负责校勘文字。


宫内出版机构。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改为武英殿修书处,属内务府,掌印刷出版书籍。设管理王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兼管内务府司员二人,正监造员外郎一人,副监造内管领二人,委署主事一人,库掌三人,委署库掌六人,笔帖式四人,分掌书籍刊印事务。出版的书籍称为殿本。

猜你喜欢

  • 右螭

    起居舍人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起居郎为左螭,舍人为右螭,又并为修注”。

  • 镇大将

    官名。北魏置,详“镇副将”条。

  • 左司卫上大夫

    参见“司卫上大夫”。

  • 盛京礼部左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礼部办事机构。顺治十五年 (1658) 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皆为满员。掌关领祭祀物品,供祭陵之需用; 并管盛京各庙应用之物及发修工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 省都督

    省的军政长官。辛亥革命时各省推举的统帅称为都督,兼辖民政。北洋政府时原则上实行军民分治,民政由民政长专管,都督名义上只管军政,直属大总统,统辖省内各军,协助处理省内治安,关于军令受参谋本部指挥,军政受

  • 平头部

    官署名。北齐置,属司农寺典农署,设丞。职掌不详。隋省。

  • 区公所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

  • 有事

    周朝执事官吏通称。《利簋铭》:“锡有事利金。”《尚书·周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

  • 殿前转献官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辛酉十一年(公元1861年)二月,在洪仁玕总理朝政时期,天王下过“自西以下听东令”的诏令,以幼东王为殿前转献官,凡一切奏章非经幼东王盖印不得进呈天王,发令亦由幼东王转颁。不过当

  • 尚玺寺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尚宝司而置,职掌因明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