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使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
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其属官有佥事,从四品。一、二、三等科员若干人,各有恒任。一等科员从五品,二等科员正六品,三等科员正七品。一、二等医官无定员。一等医官正六品,二等医官正七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
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其属官有佥事,从四品。一、二、三等科员若干人,各有恒任。一等科员从五品,二等科员正六品,三等科员正七品。一、二等医官无定员。一等医官正六品,二等医官正七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元代官员按年资升迁的制度。元制,官员任满考核及格,即可评议升级。其迁转升等分为三个系统,凡随朝诸衙门及行省、宣慰司官,常例三十个月为一考, 一考升一等, 十五月进一阶;外任地方官,常三年为一考,或一考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左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左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 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
指唐代太常寺所属四院:1、天府院,藏符瑞和征伐他国所获宝物;2、御衣院,藏天子祭服;3、乐县院,藏六乐之器;4、神厨院,藏御廪及储器等。见《旧唐书·百官三·太常寺》。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始置。无定额,奏任。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
蒙古语,意为“家中八郎”。为蒙、元皇室、诸王、驸马、贵族私属人口,多为工匠、护卫、猎户、鹰户,由皇室、投下设总管府、提举司掌管。
官署名。辽朝、金朝皆置。南面官,太宗天显三年(928),升东平郡为南京,治辽阳(今辽宁辽阳),会同元年(938),改幽州为南京,治析津,辽阳为东京。先后设留守司统领改事及部分军事。金设于南京开封府,长
官名。春秋战国置。又称鋗人。一说为宫中主洒扫之人,同中涓; 一说为谒者,主通书谒出入之命,为亲近之官。秦汉之际称中涓。张楚农民政权亦置。官名。周、秦皆置,秦末楚也置,汉称中涓,为皇帝的侍从官。《汉书·
阶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供备库使置,为正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改怀远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三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属八旗者从三品亦封此。五十一
官署名。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设提举一人,正八品,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后革副提举。掌供办物料诸事。
官名。战国秦置。《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中大夫令齐,职掌不详。西汉景帝初,更名卫尉为中大夫令,秩中二千石,掌宫门卫屯兵,中元六年(前144) 复旧名。参见“卫尉”。官名,战国时秦置。《史记·秦始皇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