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理案牍文书的官吏。简称令史。秦、汉诸官署多置令史,掌文书。三国魏、两晋、南朝、北魏、北齐省、台、府、寺诸官署沿置,称正令史,高于书令史。魏、晋、宋、北魏为流内官。梁、陈、北齐皆为流外吏职。官史,三国
见“封桩库”。
官名。晋朝置,为诸公府属吏。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掌制造火药、鞭炮之事。
官署名。隋朝都水台置,掌舟楫,以都尉领其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都水台为监,掌船局为舟楫署。
官名。十六国后凉京都行政长官。《资治通鉴·晋安帝隆安四年》:“(吕纂)以后父(杨)桓为尚书左仆射、凉都尹(胡三省注:“凉都姑臧,改武威太守为凉都尹)。”
官名。唐朝王府亲事府长官,置二员,正五品上,统亲事亲兵守卫、陪从,兼知鞍马。
参见“三事”。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即《尚书·酒诰》所说的内服官。
官名。西汉文帝始置,员二人,或增为三人,秩千石。丞相府幕僚之长,协助丞相署理相府诸曹,监领府事,并可出席朝议,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奉诏干预地方事务等。哀帝至东汉改名大司徒长史、司徒长史。三国两晋南北朝
见“札鲁忽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