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置,据《明会典》记载,济宁兵备一人,专管河盐,临清兵备一人,带管分巡、马政、河道。
官署名。西夏置,西夏语音“京六罗”,为沿边重要地区设置的军事机构分东、西经略司,各设经略使以掌其职。金朝末年置为军事机构,设经略使、副使,统领军兵经略边地。贞祐二年 (1214) 二月宣宗罢按察司,四
官名。南宋置,为四辖之一。孝宗隆兴二年 (1164),令选通判、知县资序人充任。外补则为郡守,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旧臣,指前帝之臣,非已死之臣。《史记·李斯列传》:“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正、副监督各一人。正监督为主官,由特派旗籍大臣兼充。副监督又称副使,由内务府大臣选派。关署在崇文门外大街东。掌征纳出入京师商货之税,正额解户部,盈余归内
南北朝时参军等级之一。高于行参军。亦直称为“参军”或“参军事”。官名。南朝陈时称由朝廷任命的参军为正参军,由本府自行任命的参军为板参军。参见“行参军”。
官署名。宋初置,真宋景德三年(1006)改称内东门司。职掌参见“内东门司”。
官署名。(1) 隶属于陆军部。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务局,主官有局长一人。北洋政府改称军务司,其职掌如下:一、建制和编制;二、整旅计划的准备执行;三、戒严、征发;四、军队配置;五、战时各项规则;六、军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建大兴龙普明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设官六员。二年,拨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为都司,仍正四品。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宋朝主管书写机宜文字简称。官名。宋代宣抚使司、宣抚处置使司、统制、发运使、总领所、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茶盐司、提举市舶使等所属,主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