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殿中曹,“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供御衣仓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尚书·吕刑》指出当时(西周时)主审案件的刑官,可能出现五种偏差:“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即依仗自己权势随意处理,或乘机和报恩怨,或暗中受到权势者的牵制,或乘机敲榨勒索,或贪赃枉法。若审判官
即“壮达”。
官名。见“公府骑兵曹”。
即“东北面详稳司”。
官署名。元朝置于大都、通州、蓟州等地,掌制作盔甲,隶武备寺。秩正五品、正六品。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参见“左佥承”。
见“应天府尹”。
官名。即少府监,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分太府寺为少府监,置监、少监,寻改监为令。参见“少府监”。官名。隋炀帝改少府监为少府令,唐武德初复为少府监。
文书名。唐朝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书写诏敕,于朝堂宣布,谓之宣麻。宋承唐制,凡宰相,枢密使、使相、节度使加官除授,群臣奖谕敕书、赦书德音、巡幸大礼敕书敕榜、立皇子制、命后妃告辞,皆由翰林学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