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苑羊牧
官署名。隋朝陇右牧之盐州牧置,尉二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后,置左、右牧监各一员,主其事。
官署名。隋朝陇右牧之盐州牧置,尉二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后,置左、右牧监各一员,主其事。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
见“十光将军”。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负责管理东京大内等事务。设内省使、副使等职。官署名。辽置,设官有内省使、副使、判官,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四》引《地理志》说:“东京大内不置宫嫔,唯以内省史、副、判官守之
即“左卫将军”与“右卫将军”的合称。官名合称,即左卫将军和右卫将军。曹魏元帝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司马炎即位晋王后,分中卫将军为左卫将军和右卫将军,以羊琇任左卫将军,掌佽飞、虎贲、前驱、由基、强弩及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侍读学士设。额设满四人、蒙古二人、汉二人。分隶于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各机构理事。秩从四品。掌章奏翻译、校阅等事。满、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
官名,汉置,俸六百石,掌黄门冗从,居则宿卫,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后汉书·孝桓帝纪》:“六月,初以小黄门为守宫令,置冗从右仆射官。”
官署名。元代海道都漕运万户府所辖千户所几经调经,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定为七所:温台所、庆元(今浙江省宁波市)绍兴所、杭州嘉兴所、昆山崇明所、常熟江阴所、松江嘉定所和海运香莎糯米所。秩均为正五品,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太祖开宝九年(976),分为南、北作坊。掌造兵器、戎具、旗帜、油衣、藤漆什器等物。设监官,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神宗熙宁三年 (1070),改为东、西作坊。六年,归
官名。又称南河河道总督。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总督江南河道,掌理黄、淮汇流入海,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雍正七年 (1729) 改总河设,驻清江浦,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