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副大臣
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右龙虎军大将军下。统和二十八年(1010)有左龙虎卫上将军萧合卓。
官名。金朝皇后位下女官。掌帐幕床褥舆伞、洒扫铺陈、薪炭灯烛之事。设一员,秩正九品。宫中女官名。金置直閤、司陈各一人,秩九品,为皇后位下女职。掌帐幕床褥舆伞,洒扫铺陈、薪炭灯烛之事。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为巡工司的副职。见“海事部”。
夏商两代的守卫武装。夏代还没有国家常备军,警卫王的任务是由本氏族中少数不参加生产劳动的贵族上层成员组成的卫队担任,这是后世常备军的雏形。商代的守卫扩展到王宫、都城、边境和诸要冲处,并依照兵种的不同有“
官名。辽朝大东丹国中台省长官。天显元年(926)设,以阿保机弟耶律迭刺为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拟骁雄将军等号。
将军名号。新莽置,《汉书·王莽传》:莽拜钦为填外将军”。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征伐。《汉书·王莽传》:“莽拜钦为填外将军。”
即“南洋通商大臣”。官名,为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清咸丰十年置。先名为五口通商大臣,后南洋、北洋各置通商大臣,掌管中外交涉及海防关政。《清史稿·职官六·督办税务大臣》:“自道光以来,海疆日闢,于是始置北
官名。民国设此官。中央各部除设部长之外,还设次长,相当今天的副部长,如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为中央行政各部的副首长,员额一人。北洋政府沿其制设,为简任官。其称号如外交次长、内务次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