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部尉
官名,东汉末年置,掌京城洛阳及北部郊区的治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
官名,东汉末年置,掌京城洛阳及北部郊区的治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
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二十九年改称稽勋清吏司。
官署名。清末两江总督刘坤一创设,以振兴新政为目的,掌一切政务、学务,以藩司为总办,道员为会办。
官名。辽置,见“大国舅司”。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孝文帝改定内官时,与女酒、女食等视五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宴饮时各种舞蹈的教授及演出,下设司舞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
学官名。①国子学教官,即“国子助教”。②明、清国子监置,分掌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之教学,讲授儒家经典。明洪武十五年 (1382) 改学为监,置十六员,从八品,二十四年定置十五员,永乐
官名。西周中期置。内史类史官。掌册命宣读王命。《利鼎铭》: “王乎 (呼) 作命内史册命利。”官名。西周设置,《利鼎》说:“王乎作命内史册命利。”(《三代》四·二七·二)其职掌见“内史”。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 置,为巡检使副贰。金朝为诸巡检司次官,明清于巡检司置,从九品,为巡检之副职。
官署名。南朝宋置,掌铸钱。《宋书·文帝纪》: “ (文帝元嘉七年 (430) 冬十月) 立钱署,铸四铢钱”。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