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1752)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1752)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八阶,秩从五品中。官名。金置,从五品中,为内侍官。见《金史·百官一·内侍》。
官名,为令之副长官,佐令掌乘舆及厩中诸马。参看“未央厩令”条。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试验工业原料,改良制造方法,鉴定工业制品,设立中央工业试验所。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公布的《中央工业试验所组织条例》规定,所内分设两组: 化学组,掌关于工业
官名。东晋、南朝置。职掌如将军,而地位略低。统兵,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东晋时桓云、桓冲、桓石秀皆以江州刺史领此职、西阳太守。南朝宋定为六品。庐江、晋熙、西阳太守加此,立府。梁时,南新蔡太守亦加此。陈拟八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秋六百石,主管皇后宫人。有丞一人,均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为皇后属官,俸六百石,由宦者担任,掌宫婢侍女等宫人。宫女有罪,也幽禁在此。《三辅黄图·卷六·杂录》:“永巷:永,长也,宫
官名,即左廷尉监,掌审判。《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参看“大理”条。
官名。清国史馆置,员额一人,掌总校满文之事。
官名。北魏置。《北史·慕容白曜传》:“太和(477—499)初,(慕容契)以名家子擢为中散,迁宰官中散。”掌供御膳,位在宰官令之下。
① 下属官吏。《汉书·贾谊传》: “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② 封国属官对国主自称之词。其初,称臣或下官皆可,至南朝宋孝武时定为制度。《宋书·刘穆之传附刘邕传》: “先是郡县为封国
官署名。清朝置,掌贮藏图书典籍,属礼部。由礼部堂官委任所属司员管理库事,无定员。每届顺天府乡试、会试之期,将钦颁书籍送考官检阅,事毕取回库存。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