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法院
民国时,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
民国时,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
官名。秦置,属典客。入汉因之,初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为郡邸长副贰,主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东汉省,但令郎治之。官名,汉置,为郡邸长之副,佐长掌诸郡在京师之邸。参看“郡邸长”条。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编纂官报并印行书籍。
监狱名。隋唐时,刑部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只有案覆大理寺及诸州奏报案件、管理司法行政事务的职能,而不是一级审判机构,即使与大理寺、御史台官员组成“三司”,推鞫重大案件,受理冤案审诉的情况下,也并不具有独立
春秋时军制。晋国原设上中下三军,后一度扩为五军,又扩为六军。参见“六军”。
清代内阁内部机构。掌校阅满文本章并撰缮满文票签,皇帝出巡时,发递本报。京内外官员奏折或奉殊笔谕旨,或由军机处拟写谕旨,凡“明发”(由内阁传抄)的,交到内阁后,由本处传知各衙门抄录办理。每日发往六科的本
①官名合称。秦朝指给事殿中的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隋朝指内官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工,炀帝置为女官六局之长。唐朝沿置,以称宫官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又称诸尚书,为
官名。北齐置。参见“修故局”。官名。北齐武库署令的属官,掌领工匠修理故甲等事。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左府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唐置,为采访处置使的佐官,员额二人。后改为“观察支使”,参见该条。
官名。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一人,正七品,为本所之长,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