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特奏名

特奏名

宋朝贡举名目之一。又称“恩科”。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参加附试。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则称正奏名。太祖开宝三年 (970) ,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具名奏闻,特赐本科出身。真宗景德二年(1005) 殿试,特奏名进士科举人合格者,分赐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 诸科举人赐同学究出身,授试衔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宋制凡省试合格者,例由礼部列为名册上奏,以应殿试,而累经礼部试或殿试而落第者,根据参加考试的次数和应举者的年龄亦许礼部列出名册奏上,于殿试时附试之,称之为特奏名。而上述对于合格者的奏名,即称之为正奏名。咸平三(公元1000年)年殿试,正奏名的有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而特奏名者却有九百余人,其中有在后晋天福中参加过省试的。

猜你喜欢

  • 左天厩坊

    见“天厩坊”。

  • 中垒

    官名,秦汉皆置,为中尉属官,掌北军垒门。《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中垒两尉。”东汉省中垒,《后汉书·百官四

  • 考工司郎中

    官名。清末外务部考工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 (1901) 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 世券

    即“丹书铁契”。明制,铁券可世代相传,故称。参见“丹书铁契”。

  • 司历郎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秩从九品上。元朝沿置,属十四阶之第十三阶,秩从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上,称司历郎。见《

  • 宰相别称。揆,有筹度、管理意,宰相综理百事,故称。《晋书·礼志》: “桓温居揆,政由己出。”参见“百揆”。

  • 三大馆

    官署名合称。即唐、宋时期集贤院、史馆、弘(昭)文馆。

  • 详刑大夫

    官名。即大理正,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大理正。参见“大理正”。

  • 凤阁

    官署名。即中书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中书省。唐朝武则天光宅元年改中书省为凤阁,改中书令为凤阁令。《旧唐书·职官二·中书省》:“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

  • 第三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