玺诏
官制用语。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
官制用语。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
秦汉时官吏任用限制之一。秦汉时出任官吏须具有一定的财产,如韩信在秦时为布衣,因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汉沿秦制,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7年)以前,须訾算十以上乃得为官,后元二年始减为四算。入吏亦须有
犹言中军北大营。《汉书·王莽传》:“令中军北垒居高寝。”“大司马董忠养士习射中军北垒。”
文书名。清朝指各衙门来往文书未及盖用堂司印信者。至道光十九年(1839)始定: 嗣后平常日行事件毋许擅用,如有紧急文移不及用印则可行,应于文后注明后补印文。
官类名。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除普通部员与技术部员外,复因工作上的特殊需要,设有各种特别部员。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设置情况不详,北洋政府成立后,定编纂、视察、视学为特别部员,设置与否及员额多寡,视各部情形而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核议京外各项异常、寻常保案及奉旨允准各案。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即“官辽”。《汉隶字源 ·三萧》: “《夏堪碑》:,官遼临吊。’遼即寮字。”参见“官僚”。
官名。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称员外郎。掌铨注自初仕至州县幕职官。侍郎左选内部组织分十三案:序丞案,职官案,入官案,县尉案,格式案,主簿上下案,开拆案,名籍案,甲库案,知阙案,注拟案
官署名。辽圣宗统和四年(986),辽兵大举伐宋,以耶律斜轸为山西兵马都统,设都统军司治事,迎击宋将潘美、杨继业。属北面边防官西路诸司之一。
官名,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属廷尉。东汉省右平,只置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魏、晋不分左右,称廷尉评,北魏、北齐、隋沿其制。隋炀帝置评事四十八人,掌与司直同。唐置评事八员,从八品下。见《
官名。冶金工匠师傅。掌金属器物的铸造。《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右御、冶工言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