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剑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尚书令、中书监、三公等,南朝梁只赐给极少数权臣。所赐人数自百二十人至十人不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赐李世民四十人。后世亦有沿之者。清朝掌管帝、后仪仗的銮仪卫内设有班剑司。详“班剑司”。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尚书令、中书监、三公等,南朝梁只赐给极少数权臣。所赐人数自百二十人至十人不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赐李世民四十人。后世亦有沿之者。清朝掌管帝、后仪仗的銮仪卫内设有班剑司。详“班剑司”。
唐代考课之制,对于流外官的考核,以行能功过分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
官名。见“右中郎将”。
官署名。南朝梁、陈分武库为南、北署,各设令、丞各二人。掌保管兵器。隶都官尚书所领库部曹。隋省并“武库署”。
官署名。简称“四川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四川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四川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神策等十一卫及南直隶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官营矿业;八、矿业警察;九、矿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顺义、长春、咸和、驯良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
县丞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县令曰明府,丞曰赞府、赞公”。县丞的别称,又称赞公。唐代封演《封氏见闻记十·戏论》,“裴子羽为下邳令,张晴为县丞,二人俱有声
官名。“乘马御”别称。春秋时晋国置。掌理六驺驾御的长官。《国语·晋语七》: “知程郑端而不淫,且好谏而不隐也,使为赞仆。”韦昭注: “赞仆,乘马御也,六驺属焉。”参见“乘马御”。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翊卫鹰扬府置,为三侍之一,位亲、勋二侍下,非翊卫府则无。
官名。南朝宋置,掌宫内诸池。胡永祖于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 (446)曾任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