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宣抚处置使”。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成宗元贞二年(1296),由管领织染缎匹匠人总管府升立,隶徽政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隶储庆使司。三年,隶宫相都总管府。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辖织
官名。1、隋唐两朝在离宫设宫监、副监,负责离宫事务。《新唐书·高祖纪》:“高祖留守太原,领晋阳宫监,而所善客裴寂为副监。”2、指内监。唐王建《宫词》:“未著柘枝花帽子,两行宫监在簾前。”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属门下省。统辖管理通事舍人等事。
官名。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武官名。明置, 见“京卫”。
①居官者应遵循的三条原则,指清、慎、勤。《吕氏春秋·童蒙》:“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②周朝指三事大夫,即三公。《尚书·周书·周官》:“三事及大夫,敬尔有官,乱尔有政,以佑乃辟。”《诗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分设于各州,统领马步军。设都指挥使、副使等职。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只置长史、司马、掾属、录事参军等官。见《隋书·百官志下》,参看“领军府”条。官署名。隋置,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惟有长
县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七《县尉为少仙》: “杜诗有《野望因过常少仙》一篇”,“蜀士注曰:‘少仙应是言县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