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贵妃
皇帝妾侍称号。清康熙(1662—1722)以后,定后宫名位,在皇后之下列七个等级,皇贵妃列其首,在内宫之名位次于皇后。册封时赐金册金宝,出入用仪仗,使用宫女八人。
内命妇名。明始置,为皇帝之妾。宪宗封万贵妃始称“皇”。其后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册郑氏为皇贵妃,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进封恭妃为皇贵妃,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封田氏为皇贵妃。清制置皇贵妃一人,位次于皇后,在贵妃之上。
皇帝妾侍称号。清康熙(1662—1722)以后,定后宫名位,在皇后之下列七个等级,皇贵妃列其首,在内宫之名位次于皇后。册封时赐金册金宝,出入用仪仗,使用宫女八人。
内命妇名。明始置,为皇帝之妾。宪宗封万贵妃始称“皇”。其后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册郑氏为皇贵妃,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进封恭妃为皇贵妃,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封田氏为皇贵妃。清制置皇贵妃一人,位次于皇后,在贵妃之上。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明清皆置,从七品。掌出纳文书。见《明史·职官三·顺天府》、《清史稿·职官三·顺天府》。
官名,也称骑将,即帅千人之骑将。秦汉皆置,掌领骑兵作战。《汉书·靳歙传》:“击秦军开封东,斩骑千人将一人。”注:“如淳曰:骑将率号为千人。《汉仪注》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也。”
见“祭酒从事。官名,又名从事祭酒,简称祭酒。汉朝州置从事祭酒,为敬老礼贤之散官,无固定职事。两晋和南朝置祭酒从事史,为职事官。《宋书·百官志下》:“祭酒从事史……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扬州无祭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毅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守庙司长官,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下设小守庙下大夫、小守庙上士、小守庙下士等佐其职。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正五命。隋文帝开皇
官名。北周置。《隋书·达奚长儒传》:“宣政元年 (578),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正五命。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达奚长孺传》:“宣政元年(公元578年),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
官名。春秋战国诸侯国置。后宫宦官之长。掌后宫政令。《礼记·月令》: “命奄尹、申宫令、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省妇事,毋得淫。”郑玄注:“奄尹,主领奄竖之官也。于周则为内宰,掌治王之内政宫令。”官名。
见“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蒙古语,意为“放牧骆驼者”,又译“帖蔑额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