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国摄政王
官名。清末代行皇帝权力的特设职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光绪帝、西太后先后死。西太后死前,先命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其三岁子溥仪为嗣皇帝,又命摄政王监国。职掌代皇帝主持国政,军国政事悉由裁定,遇有重大事件得面请太后(隆裕)懿旨。裁定以谕旨宣示。加盖监国摄政王印。宣统三年(1911)十月退位。
官名。清末代行皇帝权力的特设职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光绪帝、西太后先后死。西太后死前,先命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其三岁子溥仪为嗣皇帝,又命摄政王监国。职掌代皇帝主持国政,军国政事悉由裁定,遇有重大事件得面请太后(隆裕)懿旨。裁定以谕旨宣示。加盖监国摄政王印。宣统三年(1911)十月退位。
唐朝以三公、三师及六省、一台、九寺、三监、十四卫、东宫诸司、王府、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参见“京官”。
官制用语,也称“良吏”,义即“好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设令、丞为长贰,属司州牧。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与“四平将军”同班。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陈沿置,拟三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梁始置,秩第二十班,
官名。西晋置。驻益州,协助护西夷校尉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勋司”。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食局。为司药、典药之佐,协掌医方药物。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皆置此官,
见“都军头”。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贾粲) 自崇训丞为长兼中给事中、中尝药典御,转长兼中常侍。”由宦官充任,负责皇帝,皇后的医药事务。北齐改称“中尚药典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