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直长

直长

官名。北魏始置,为皇帝近侍亲信。间有左、右之分,多以他官兼领。北齐时门下省领左、右局,置左、右四人,从五品。隋唐五代亦置。一为殿中省所领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所置,无定员,秩正七品上,为本局次官。一为左、右监门卫置,位监门校尉下,为宿卫武官,六百八十人,太子左、右监门率府亦置七十八人,均从七品下。宋朝于太史局置。金太常寺各署置,章宗明昌三年(1192)后多罢,仅存诸陵署者。又于殿前都点检司下各监、局、署、鹰坊,宣徽院各局,太医院,各库、署,太府监,少府监,军器监各署司,惠民司,法物库,修内司,祗应司,甄官署,上林署等处置,为各官署属官,多为正八品。明洪武三年(1370)置为秘书监属官,掌内府书籍。十三年与秘书监俱革。


官名。隋门下省所属城门、尚食、尚药、符玺、御府、殿内六局,皆设直长,为该局的副长官。后来的殿内省所属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也设直长,正七品,位在局长官奉御之下,为副长官。见《隋书·百官下·门下省、殿内省》、《通典·职官八·殿中监》。唐承隋制,殿中省六尚局也都设直长,正七品上,为该局副长官。见《新唐书·百官二·殿中省》。宋太史局的春官、夏官、中官、秋官、冬官,也都设直长,位在正、丞下。见《宋史·职官四·太史局》。

猜你喜欢

  • 刑法试

    宋朝选举官员考试方式之一。凡京朝官、选人等愿考刑法者,由两制,刑部、大理寺主判官及各路监司奏荐,选派大理寺或刑部官员主考,试断案、刑名、《刑统》大义等各若干道,称刑法试。第一等授审刑院或大理寺、刑部法

  • 十节度

    官名合称,即“十个节度使”的简称。唐玄宗时,在边防重地设立了十个节度使:西安、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九节度使,再加上岭南五府经略,合称十节度。节度使权力很大,掌总军旅,专诛杀,

  • 物林达

    即“物林大”。

  • 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置,置司于中兴路(治今湖北江陵),监治中兴、峡州、蕲州、黄州、襄阳等本道诸路,并兼劝农事,隶御史台。又称荆南按察司。设使、副使等官员。至元二十八年改名山南江北道肃政

  • 必帖黑

    即“笔帖式”。

  • 乙字库

    官署名。①明朝户部所属机构。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中 (1522—1566) 革副使。掌户部收贮物品。②明朝宦官所掌内府十库之一。初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后

  • 督理街道衙门司官

    官名。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掌本衙门之事。乾隆三十一年(1766)设本部司员一人,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皆由本部拟定正陪,奉旨拣派,每年一更代。

  • 亵臣

    指君王宠信之小臣。《礼记·檩弓下》:“调也君之亵臣也。”郑玄注: “亵,嬖臣也”。

  • 叙官局局长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 尚书通事舍人

    官名。南朝置,属尚书省。《梁书·贺琛传》: “稍迁中卫参军事、尚书通事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