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保安司令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第三条的规定“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兼充,在省政府中特设保安处,秉全省保安司令部,掌理全省保安事宜。”可见全省保安司令乃省长兼职,仅为一虚衔,实际掌管全省“保安”行政事务的是保安处。参见“保安处”。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第三条的规定“省设全省保安司令: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兼充,在省政府中特设保安处,秉全省保安司令部,掌理全省保安事宜。”可见全省保安司令乃省长兼职,仅为一虚衔,实际掌管全省“保安”行政事务的是保安处。参见“保安处”。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宫导客局。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辽朝北面官,掌崇德宫契丹、汉人军民之政,为崇德宫长官。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古代官制从三国魏开始,即分为九品。隋朝称一品至九品官为流内,不入九品者称流外。流外亦分为一品至九品。其后沿袭此制。明清未入流者不分品级,如典吏、驿丞、吏目、闸官、河泊所大使等官。其级附于从九品。自魏以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九年(976)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东作坊副使。
官场用语。宋朝武阶官概称。因武臣有东、西班诸司使副及横行诸使,故名。有时也泛指入朝列班的全体文武官员。宋代武官阶的概称。因为宋代武官阶有横行,东、西班诸司使及三班等,朝会时分行排在东、西及横列,故以班
官署名。金世宗大定元年(1161) 改原擎执局而置,属宣徽院。掌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设局使一人,后改为令,从六品。直长一人,正七品。五年改侍仪司。元朝属礼部,元世祖至元八年(12
西夏官名。亦称大都督府令公。
分见“左演法”、“右演法”。
官名。唐朝后期置,为临时军事长官,镇抚地方。宣宗时,以白敏中充招讨党项行营都统制置使。北宋或置, 掌经边防军旅之事。 徽宗政和 (1111—1118)中,西北用兵,以内侍童贯为之。宣和 (1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