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简称督捕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合称,即盐官和铁官,汉置,掌经营盐铁事。《史记·平准书》:“孔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铸旧铁)。”“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孔)僅管天下盐铁……县置均输盐铁官。”
官名。南朝梁置。为四绥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拟四平将军;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四平将军。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伦或噶布伦。详见“噶 布伦”条。
官名。见“公府骑兵曹”。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编拟交通各种法规。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公布的《交通部法规委员会章程》规定,本会设专任委员若干人,兼任委员若干人,均由部长分别聘任或派充,本部参事、
官名,金朝置。正八品,掌出入钱钞兑便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官署名。金置,掌镇抚人民、讥察边防军旅之事,仍专管猛安谋克,教习武艺及令本土纯愿风俗不致改易。其官有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签按察司事,正五品;知事兼安抚司事,正八品;知法员,从八品等。见《金史·百官
官名。汉置,廱厨指设在雍县之厨,属右扶风。《汉书·百官公卿表》记廱厨置长及丞,为掌供厨食之官。在廱厨长之下,各县均设有供厨,金文作共厨,出土的有好畤共厨鼎(见《阮氏积古斋钟鼎款识》卷九)、美阳共厨鼎、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掌理典试事务。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量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