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西南面招讨司”。
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为地方性长官。千长,意即千人之长,掌千人。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
官类名。商与西周时代对诸侯的称谓。关于“外服”、“内服”的资料,最早有下述记载:《尚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大盂鼎》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印曹者称为印曹御史,掌刻印。晋及南朝沿置之。
官署名。金置,属户、工二部。掌核实营造材物、工匠价值等事。主官有管勾一人,从七品。
官名。楚设此官。一说即司马;一说掌接待宾客。《史记·淮阴侯列传》:“汉王之入蜀,信亡楚归汉,未得知名,为连敖。”注:“《集解》徐广曰:典客也。《索隐》李奇云:楚官也。张晏云:司马也。”《汉书·功臣表·
参见“监督”。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掖庭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以宦者任之。官名,东汉置,掖庭丞分左右,共佐令行职事,参看“掖廷”、“掖庭令”条。
文书名。平行文。始于唐,时尚书省诸司之间有所质询时使用。后代沿之。清朝府、州、县长官行文该管之佐贰官,两司首领行文厅、州、县均用之。
官署名。①掌管地方治安机构。宋真宗景德三年(1007)始置京东五路巡检司,其后各处分置,或置都巡检司。西夏沿置,仁宗天盛年间(1049—1069)不设。金、元沿置于京城及要害之处。明洪武二年(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