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后汉书·梁统传》:“永言终制,未解尸官之尤。”
即“太子三校”。
官名。唐置,德宗以后,派朝臣巡视灾区,称宣抚安慰使。见《文献通考·职官十三》。
官名。元置,掌御用之鞶(大带)。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宫帐灯烛等事,为御前祗应官署,属著帐郎君院。
西周春秋时期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其时不但庶人、工商的户数用室计算,如《诗经·周颂·良耜》: “百室盈止,妇子宁止。”《论语·公冶长》:“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就是大夫、诸侯以至于王,也都可以称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为“惜薪司”,顺治十八年(1661)改“内工部”,康熙十六年(1677)始称营造司。掌宫廷修缮事务。凡宫殿及庭园工程,大者会同工部办理,寻常岁修自行承办,每年定期淘挖
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初等官佐”。
官场用语。宋朝大臣、贵戚死,皇帝派宦官监护丧葬,称敕葬。
官名。清末海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掌主全国海军行政事宜,统辖海军及各省水师,并暂行兼办海军司令部。民国改称海军总长。官名。清末设海军大臣,为海军部长官,掌管海军。《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