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衔。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有统军一人,掌领亲事,侍卫陪从。又有长史、录事及兵、铠曹参军、库直等员。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见“亲事府”。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左右卫坊,为东宫警卫机构,主官为左右卫坊率,各领骑官备身正副都督、骑官备身五职、骑官备身;内直备身正副都督、内直备身五职、内直备身;备身正副都督、备身五职;直閤、直前、直后;又有旅骑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除草施肥改良土壤。下士爵。属员有史、徒等。《周礼·地官·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官名。周朝设此官。《周礼·地官·草人》:“草人掌土化之法,
官名。简称职方司员外郎。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员外郎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
中华民国时掌管考试的机构,负责出题、阅卷等事。考试时则设,考试完毕则撤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三至十五人。
监狱职员名。北洋政府设于新监,在看守长的直接指挥下,监督、管理犯人,并办理监狱内的各项总务工作。如看守员额较多,则在若干看守中选一人为主任看守,协助看守长指挥总看守工作。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官名,汉置,掌参谋议论。左将军从事中郎,意即左将军属下的从事中郎,从事中郎,为将军属官,位在长史、司马下。《后汉书·百官一·将军》:“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三国志·蜀书·麋竺传》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掌畜养牛牲,以供国家祭祀、宾客、飨食、丧事等之用。《周礼·地官》:“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掌养国之公牛,以待国之政令。”官名,周设此
官名。南宋之省仓,丰储仓,草料场,淮东西、湖广总领所大军仓、草料场皆置,员各一人,以武臣充任。
官名。北周置。《北齐书·源彪传》:“武平七年(576),周武平齐(彪),与阳休之、袁聿修等十八人同勑入京,授仪同大将军、司成下大夫。”正四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