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名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书写文书。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
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书写文书。
官署名。① 清朝户部三库之一。顺治十三年(1656)分后库置。初归户部理事官管理,雍正元年(1723)改归管理户部三库大臣统辖。掌收各省岁输田赋、盐课、关税、杂赋、直省赃罚银用剩者及宝泉局新铸制钱,并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纪和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军官。初名“步军总尉”,乾隆十九年(1754)改是称。左、右翼各一人,正三品。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次官,佐蕃部中大夫掌诸侯朝觐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蕃部长官,称蕃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中大夫后,仍为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太祖开宝九年(976),分为南、北作坊。掌造兵器、戎具、旗帜、油衣、藤漆什器等物。设监官,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神宗熙宁三年 (1070),改为东、西作坊。六年,归
即东宫、太子宫,也叫春宫。东方色为青,故称太子宫为青宫。《初学记》:“青宫,一名春官,太子居之。”
官署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 改右尚方署置,隶尚方监 (少府监),置令二员、丞四员,掌席荐、制革、胶墨等杂作,供天子御马之鞍辔及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鞋履等; 另有监作、典事等。初为
官名。南朝梁置,为八安将军之一,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为重号将军; 大通三年(529)改定官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陈沿置,拟三品,比秩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铜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