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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① 官署名。东汉桓帝延熹二年(159)置秘书监,掌图书秘记,属太常,后省。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秘书令、丞,典尚书奏事,权威最重。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秘书令改为秘书监,下设秘书丞,复掌艺文图籍,称秘书署。初属少府,魏明帝时从王肃之议,不复属少府。西晋武帝时将秘书并入中书省,称秘书局,晋惠帝永平元年(291),复置秘书监,统著作局,掌国史并管理中外三阁图书,称秘书寺。自此秘书之官府始居宫禁外,亦称秘书省(一说南朝梁时始改称秘书省)。南北朝、隋、唐、宋皆称秘书省。北魏时别置内秘书,亦称中秘书,典宫禁中文书机要之事,与秘书省职掌不同。辽、金、元置秘书监。详见“秘书署”、“秘书寺”、“秘书省”、“秘书监”、“内秘书”等。② 官名。为“秘书监”的省称。后亦作为“秘书郎”的省称。


官名。掌管典籍或起草文书。前者如汉朝以来的秘书监、秘书郎;后者如秘书令、秘书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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