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节令丞
官名。汉代置符节令,属少府,三国魏始为符节台的主官,有丞。晋太始中废。北魏复置,属御史台。详见“符节台”。
官名。汉代置符节令,属少府,三国魏始为符节台的主官,有丞。晋太始中废。北魏复置,属御史台。详见“符节台”。
唐朝翰林学士擢拜将相所出宴饷学士院同僚之资。自昭宗乾宁三年(896)陆扆入相始,为将相者纳二百千,为使相者五百千,为观察使者三百千,为度支使者纳三百千,为盐铁使者纳二百千,为户部尚书者纳一百千。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官署名。明朝于内廷之中设,掌一应选婚、选驸马、诞皇太子女、选择乳妇等事。设提督太监一员,由司礼监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兼摄之;又设掌司、写字、管事、长随等,无定员,皆以宦官为之。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
即“主客郎”。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从六品。官名。北齐置,详“直卫正都督”条。
官名。周朝置。春秋齐国等亦置。掌一乡政令教化。《管子·立政》: “州长以计于乡师。”《荀子·王制》: “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闲树艺,劝教化,趋孝弟,以时顺脩,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乡师之事也。”《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非常保安事,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访查集会、结社、凶器及危险物品等。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翰林医官副使置。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供内侍,承诏治病。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署名。唐朝始置,分为左、右二卫。武则天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改左、右威卫而置。明朝初定为亲军指挥使司之一,隶侍卫亲军都护府,后改隶前军都督府。掌宿卫。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初孙权置。董袭自扬武都尉迁北,领兵数千。见《三国志·董袭传》。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位低于将军。《三国志·吴书·董袭传》:“鄱阳贼彭虎等众数万人,袭与凌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