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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国会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二月十七日公布《修正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各省即据以选举参议员与众议员。同年八月十二日“国会”成立,临时参议院解散。这个国会自居为“第二届国会”,又叫“新国会”;因为它是段祺瑞御用政客团体安福俱乐部一手包办制造而成,也称之为“安福国会”。这个国会实际存在两年,于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八月三十日结束。期间曾选举徐世昌为大总统,又曾议决所谓《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给民国抹上了许多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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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勾北京留司御史台事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 县公

    ①官名。春秋楚置,掌一县之政令。《左传·昭公十一年》: “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其长”“楚曰公曰尹”。一说为爵名,即楚县大夫之僭称。《左传·宣公十一年

  • 奏署

    参见“署缺”。

  • 社首

    见“社长”③。

  • 周师

    官名。西周置。国都成周的太师、周王辅弼大臣。《守宫盘铭》: “王在周。周师光守宫事”,“守宫对扬周师厘。”

  • 备身郎将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为长官,各一员,正四品,掌领亲信禁兵,侍卫皇帝左右。唐朝改名左右千牛府将军。

  • 内者

    官名,也是官署名,属少府,有令有丞,掌帷帐(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皇后纪》:“减太官、导官、尚方、内者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注:“《汉官仪》曰:‘内者主帷帐。’并署名也。”

  • 饩廪司

    官署名。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公元1318年)改为饩廪司,属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

  • 代郡将军

    将军名号。西汉武帝时有代郡将军公孙敖。代郡为地名。杂号将军名,汉置,武帝时公孙敖曾任代郡将军,掌征伐。

  • 县实业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以后,直隶、山东、陕西等省,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多由当地士绅主办,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七日,北洋政府批准《县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