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管理鸿胪寺事大臣

管理鸿胪寺事大臣

官名。清朝鸿胪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以礼部满洲尚书兼。掌总理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其地位在鸿胪寺卿之上。

猜你喜欢

  • 平虏护军

    官名。西晋置。晋武帝时,河西鲜卑树机能率众反抗西晋政权,征西大将军、都督雍凉等州诸军事、扶风王司马骏命平虏护军文椒督凉、秦、雍诸军击败树机能。后马隆以西平太守兼此,统兵,屯驻西平。十六国前凉时亦置,率

  • 检校太子宾客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 左罴卫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次官,置一人。

  • 司禋

    官署名。即礼部祠部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祠部; 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又改,肃宗至德二年(757)再复为祠部。

  • 北京行部侍郎

    官名。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十八年定都北京,遂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参见“北京行部”。

  • 俸银

    即朝廷发给官员作为俸饷之银两, 如清朝亲王年俸银一万两,世子年俸银六千两。

  • 十五善射处

    官署名。清朝八旗所属之机构。专门管理官兵之习射。额设管理大臣一人,翼长二人,掌习射事务。习射官兵为官缺四十五,兵缺一百二十,均系兼缺。所选之官仍食原俸,兵仍食原饷。缺出,由管理大臣于年少王公、文武大臣

  • 六部路都统司

    参见“都统司”。

  • 圆审

    又称九卿会审。明清司法制度。遇大案、要案及难决之案,三法司会审仍不决,便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长官,通政使司通政使共同审理。

  • 中山宫令

    宦官名。北齐置,中山宫署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