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花印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①古代礼制。皇帝接见臣下、少数民族首领或外国使臣等,由有关大臣导引入见,称引见。②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中下级官员,即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在授官、京察、大计、保举、升调、俸满时,均须朝见皇帝,
官名,辽朝置,属大林牙院,掌文翰之事,其佐官有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林牙、右林牙。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为大林牙院的长宫。见“大林牙院”。
官名。西汉时卫尉的属官有寺互令及丞。互指行马,是一种禁人通行的器具。《周礼·秋官》:“脩闾氏掌比国中宿互者。”宿,谓守卫者;互,谓置行马以禁行人者;
官名。战国秦置。掌王宫犬政。《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可(何)谓‘宫狡士’? ‘外狡士’? 皆主王犬者殴(也)。”
见“文书库”。官库名。宋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置,又称金耀门文书库,掌收储三司积年文书等。因此又俗称故纸仓。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公布《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在国务院内设置法权讨论委员会,掌理讨论关于收回法权的准备实行和善后事宜。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由大总
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二十九年改称考功清吏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尚膳总领”。为盛京三陵(永陵、福陵、昭陵)官。
官名。或称提点医药饭食、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南宋三衙长官、都统制、招讨使、招抚使等属官,分督医人,主管军队药食。幕职名。亦称点检医药饭食,提点医药饮食,提点医药饭食。宋置,为招讨使、招抚使、三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改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设帮统官一人,由防营、绿营军官中选充,事简可缓设。协同统领官督率操防及稽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