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给使

给使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舍局置给使一百二十人,掌供御汤沐、灯烛、杂使,贞观中省。

猜你喜欢

  • 玺诏

    官制用语。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

  • 凡吏

    泛指平凡一般之吏。《汉书·尹赏传》:“追捕甚精,甘耆奸恶,甚于凡吏。”

  • 军医少监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

  • 广西司

    官署名。即“广西清吏司”。

  • 广东司

    官署名。即“广东清吏司”。

  • 上县

    县的等级之一。北魏始分县为大、中、小三级,北齐改称上、中、下,每级中又分上、中、下,共为九等。隋初除京县外,依北齐之制,分县为九等,开皇十九年(公元599年)起,惟分上、中、下三等。唐制以六千户以上为

  • 在京行用库

    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置,隶户部,以收易昏烂之钞。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典史一人,都监二人,进行管理。仁宗即位罢。

  • 后苑烧朱所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掌烧变朱红以供丹漆绘饰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真宗咸平(998—1003)末暂罢,大中祥符元年(1008)复置。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置,

  • 主考

    明清乡试之主持者。又称“主司”。由皇帝简派。明朝每省用二人,清朝每省正、副各一人,惟顺天乡试用三人。考差主要由推举产生,乾隆(1736—1795) 中改用保举、考试并行之法。掌理批阅士子试卷,分别去取

  • 正监督

    参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