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卫处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沿清代成例设置,目的在于笼络蒙古王公。设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二日,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一直存在。设都翊卫使一人,翊卫使四人,副翊卫使六人,翊卫官八人。就在京蒙古王公中选定若干人,按定额给于上述名义,有典礼时派充“侍班”,并无实际职掌。如有缺出,均由蒙藏院开单报请大总统简派。王公本有俸给,又按等级每月给马夫费若干。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沿清代成例设置,目的在于笼络蒙古王公。设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二日,在整个北洋政府时期一直存在。设都翊卫使一人,翊卫使四人,副翊卫使六人,翊卫官八人。就在京蒙古王公中选定若干人,按定额给于上述名义,有典礼时派充“侍班”,并无实际职掌。如有缺出,均由蒙藏院开单报请大总统简派。王公本有俸给,又按等级每月给马夫费若干。
唐宋官员出身之一。指科举出身、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有资格补为流内官的人。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保甲警察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佐司水中大夫、小司水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司水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官名。唐朝宗正寺太子庙次官,置一人,正九品下。参见“太子庙令”。官名。唐置,为令之副,佐令行职事。见“太子庙令”条。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北洋政府公布《法权讨论委员会条例》,在国务院内设置法权讨论委员会,掌理讨论关于收回法权的准备实行和善后事宜。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由大总
官名。元置,秩正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副长官。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后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1654)置,掌管帝、后仪仗之旗、瓜、吾仗等。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香山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
官名。三国魏置,官九品。
官署名。明、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明朝设十四处,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分别以运同、运副、运判司之。掌督查各场仓盐课司,以总于都转运使,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清朝沿设,隶于都转盐运使或盐法道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