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权直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遇翰林学士院偶阙学士时或置,以别官兼任,掌暂行学士院文书。
官名。他官暂行翰林院中文书,称为权直。南宋乾道九年(公元1169年),崔敦诗初以秘书省正字兼翰林权直。淳熙五年(公元1178年)敦诗再入院,论者以翰林为应奉之所,非专掌制诰之地,更名为学士院权直,后复称翰林权直。此后置翰林权直则不置学士院权直,置学士院权直则不置翰林权直。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遇翰林学士院偶阙学士时或置,以别官兼任,掌暂行学士院文书。
官名。他官暂行翰林院中文书,称为权直。南宋乾道九年(公元1169年),崔敦诗初以秘书省正字兼翰林权直。淳熙五年(公元1178年)敦诗再入院,论者以翰林为应奉之所,非专掌制诰之地,更名为学士院权直,后复称翰林权直。此后置翰林权直则不置学士院权直,置学士院权直则不置翰林权直。
官署名。① 明清太常寺所属办事机构。掌各坛庙祭祀事宜。明朝天坛、地坛、先农坛、朝日坛、夕月坛、帝王庙等各署均置奉祀一人,祀丞二人。清朝由太常寺汉寺丞总理,下设协律郎五人,赞礼十四人,司乐二十三人。各坛
官名。户曹长官。汉朝三公府及郡府置,主户曹事。三国、西晋沿之。东晋、南北朝仅置于州郡县户曹,公府、将军府所置改以参军主之。官名,汉朝公府置户曹掾,为户曹长官,掌民户、礼俗、祠祀、农桑等事,有副职“属”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司事。参见“北平清吏司”。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村经济。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西汉属右扶风,为掌畜令副贰,主牧畜。官名,秦汉皆置,为掌畜令之副,佐令掌畜牧之事。参看“掌畜官”条。
清朝都察院按省区划分的十五个监察机构之总称。即京畿道、河南道、江南道、浙江道、山西道、山东道、陕西道、湖广道、江西道、福建道、四川道、广东道、广西道、云南道、贵州道。初制,仅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
县门下吏名。北齐置于京县,见《隋书·百官志中》,即汉代县门下游徼之职。参见“县门下游徼”。
①春秋战国时期称诸侯封域为国,卿大夫采邑为家。亦以为国之通称。《孟子·离娄上》:“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赵岐注:“国谓诸侯之国,家谓卿大夫家也。”《尚书·立政》:“其惟吉
官名。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参掌侍郎左选之事。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吏曹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