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事教谕
见“教谕”。
见“教谕”。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详覆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以罗网捕鸟。《周礼·夏官》: “罗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罗乌鸟,蜡则作罗襦。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行羽物。”官名,周设此官,掌用罗网捕鸟,供应节令所需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出蜡局改置,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掌出蜡铸造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军器坊兵马之事。置详稳、都监等职。
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十一月设置,掌借款各路交涉、建设、保存、运输各项事务。设局长一人为长官。局内初分为建设、计理、考工、统计四科。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正月改为营业、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都督”。
①官名。殷朝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春秋沿置,为王室总管·掌王家内外事务,传达君王王后之命。后为官吏通称,百家之长称太宰或冢宰,卿大夫家臣之长称家宰,卿大夫采邑总管称邑宰,都邑长官如中都宰,以及膳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辎重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辎重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从及辎重队应用车辆材料之研究改良。置科长、科员、录事。
亲王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