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吏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将军属吏,总掌营事。《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
2、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将军属吏,总掌营事。《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
2、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
官署名。金末战时机构。掌招集离散,安集遗黎。宣宗兴定五年(1221)二月,置司于单州,以安集河北遗黎。罢怀州行元帅府,置怀州招抚司,受中京行枢密院节制。天兴元年(1232)十月,哀宗以户部侍郎刁璧总招
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
见“近侍局”。
宋朝流外官、进纳官及摄官统称。依法,有举主二员,可参吏部或本路监司选阙,但不能注某些差遣窠阙,如主簿、县尉相兼处。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主管传递文件。额设正副提报各一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署名。清朝内阁及吏部、礼部、兵部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内阁设有满本房与汉本房。满本房掌校阅满文题本,收发、进呈与收藏实录等事; 汉本房掌收发通本与翻译满文等事。设满汉侍读学士、侍读、中书
宰相与执政合称。北宋前期,宰执包括宰相、参知政事和枢密院长官、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左右仆射兼门下、中书侍郎为宰相,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长官、副长官为执政。元朝包括中书省右、左丞
官名。① 西汉为“中书谒者令”简称,武帝时置,由宦者担任,掌收纳尚书奏事、传达皇帝诏令,成帝时改中谒者令。参见“中书谒者令”。②魏晋南北朝为中书省长官之一。三国魏文帝初年分秘书置中书省,以秘书左、右丞
官名。北齐置。详见“右牝署”。
“左武伯中大夫”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