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官
官名。又称宗本。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前、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设二人者,僧、俗各一,共一百六十三人。有边营官、大营官、中营官、小营官之称。道光(1821—1850)中增设曲木多寺等处之四品、六品及七品番目营官。
官名。又称宗本。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前、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设二人者,僧、俗各一,共一百六十三人。有边营官、大营官、中营官、小营官之称。道光(1821—1850)中增设曲木多寺等处之四品、六品及七品番目营官。
内命妇名。北宋仁宗乾兴元年(1022)始置,位在淑仪之上,正二品。内命妇名。宋置,为皇帝之妾。
官名。① 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封禅泰山后特置,位在宣政使之上,为内侍高级阶官。朝参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阶
官名。宋置此官,掌经制东南财赋。其职事与经制使大体相同。参看“经制使”条。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侍卫左右及宿卫,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属下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
群吏,百官。《国语·周语上》: “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1、泛指胥吏(小官)。《史记·夏本纪》:“俊乂在官,百吏肃谨。”2、泛指百官。《国语·周语上》:“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
官名。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宋朝始置,称“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掌教化百姓,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奉行法令条制,宣读赦书,举行祀典,考察属官,赈济灾伤,安集流亡,以及赋役、钱谷、狱讼等事。视本府地望
东汉末、三国时期帝王特赐给权位极重的大臣的一种待遇。受此号者拥有代行帝王旨意、掌握生杀的特权。节即符节,钺是专用于帝王仪仗的斧状兵器,两者都是象征帝王权威的信符。《三国志·董卓传》:“迁太尉,假节钺、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比部曹事务,属并省都官尚书。《北齐书·羊烈传》:“天保(550—559)初,授太子步兵校尉、轻车将军,寻迁并省比部郎中。”其职掌与“比部郎中”略同。
宋朝发运使别称。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