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郡吏。《三国志集解·钟离牧传》“(钟离)牧问朝吏”条引胡三省注:“朝,郡朝也”。参见“郡朝”。即郡吏。郡府也称郡朝。《三国志·吴书·钟离牧传》:“牧问朝吏曰:西蜀倾覆,边境见侵,何以御之?”参看“朝
官署名。① 明清掌织染绸缎事务之机构。明朝又称“织染杂造局”。设于南、北两京和地方各府各布政使司。南、北两京所设者分内外,内局为宦官八局之一,以应上供,外局为地方所设者,浙江之杭州、湖州、嘉兴等十府,
宦官职名。明置,见“御马监”。
隋制,尚书省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直宿禁省,如汉尚书台之制。唐制,“凡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执直簿一,转以为次”(《唐六典·尚书都省》)。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元丰四年
官名,为公主家的值班小官。直,通值。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隶徽政院。置令、丞各四员。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併入群牧监。官署名。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属徽政院,秩正三品。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
廷尉属官廷尉正、廷尉监、廷尉平(评)的合称。协助廷尉治刑狱。狱牒或以三官通署。
官名。北周置,掌土木营建之事。任此职者见《周书·窦炽传》:“及宣帝营建东京,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官苑制度,皆取决焉。”其副职为营作副监,任此职者见《周书·晋荡公护传·叱罗协附传》:“迁少保,转少傅,爵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敦睦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敦睦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即“宣慰使司”。官署名。元置,掌军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宣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上报省。边境有军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只为元帅府。见《元史·百官七·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