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会
官府记录财政收支情况的文书。《周礼·天官·小宰》:“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听出入以要会。”郑玄注引郑司农:“要会,谓计最之簿书,月计日要,岁计曰会。
官府记录财政收支情况的文书。《周礼·天官·小宰》:“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听出入以要会。”郑玄注引郑司农:“要会,谓计最之簿书,月计日要,岁计曰会。
即“脱脱禾孙”。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永兴宫各地丁户,征调兵丁。永兴宫共设提辖司四处,即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皆军政重地。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十人,正
官名。西周置。国都成周的太师、周王辅弼大臣。《守宫盘铭》: “王在周。周师光守宫事”,“守宫对扬周师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司次官,佐司木中大夫掌木工之政令。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司木司长官,称司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中大夫后,遂仍为次官。正
官名。清末新陆军一军之长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从一品,正都统充,简放。职统领一军。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见“昭玄寺”。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之主官。管理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所居馆舍之事。额设一人,以六部保送之司官充任,每年一更代。下设大吏四人,小吏八人等佐理馆务。另有捕盗章京一人,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专司保护蒙古人
官名。北魏置,为追捕寇盗而设。《魏书·张赦提传》: “赦提应募求捕逐,乃以赦提为游徼军将,前后禽获,杀之略尽。”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四方诸侯狱讼,兼掌迎送宾客。《周礼·秋官》:“讶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四方之狱讼,谕罪刑于邦国。凡四方之有治于士者造焉。四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