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理刑半年,然后实授御史,故名。正德(1506—1521)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遂革去此制。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谘询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设。置议长一人,议绅四人。佐省提学使参画学务,并备督抚谘询。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北洋政府设置,属国务院,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二人,佥事二至六人,主事八至十二人;技正二至六人,技士十至十六人。局内分置四科,各设
参见“大行台”。
宋朝下等役职名。掌检查粮仓出纳粮食质量,差下户充,或招募。与拣子合称“拣掐”。参见“拣子”。公人名。宋代州役之一,掌查验粮仓出纳粮食的质量。一般差下户充任或出于招募。与拣子合称“拣掐”。
即“督捕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朝各卫指挥使司所属经历司设,一人,从七品,为各卫首领官,掌出纳文移等事。
官署名。明嘉靖十八年(1539)于兴都置。兴都即湖北承天(今钟祥等七县),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设留守一人,副留守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历司,设经历、都事各一人,断事司,设断事、副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分正、又正、副、又副,共四人,司婚姻行政事。地方一级亦设。官名。太平天国定都天京以后,沿袭革命初起时的制度取消家庭生活,把居民分别编入男馆、女馆、男营、女营,虽夫妇不
官名。即职方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职方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