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特别部员。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为特别部员。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十四人;在粮食部设视察十六至二十人,财政部设视察六至十人,地政署设视察三至五人,军政部及各厅司署处也设视察员;均为中央行政各部门派往各地检查有关工作的职官。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特别部员。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为特别部员。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十四人;在粮食部设视察十六至二十人,财政部设视察六至十人,地政署设视察三至五人,军政部及各厅司署处也设视察员;均为中央行政各部门派往各地检查有关工作的职官。
官名。春秋时秦国设置。《左传·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杜预注:“徒父,秦之掌龟卜者也。”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宫内给事官。永安建制始设。分左、右,编衔左单右双,共四十八人。职同检点。由童子充任,服侍天王生活起居。官名。天子、王侯之医官。战国始置。《战国策·燕策三》:“荆轲逐秦王”,“是时侍医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修外交文告辞令的长官。《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献于秦。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子大叔为令正,以为请。”杜预注: “主作辞令之正。”官名。主作辞令
州门下吏名。两汉郡县各曹均有书佐,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南朝宋置此职于州,见《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六品,为监正佐官。详见“上林苑监左监副”。
官署名。北魏置,属尚书省,设北部尚书为长官。管理北边州郡的考课、选举、辞讼等事务,自北方境外归附者亦由其接待。 以北部下大夫为次官,属官有北部长(一说亦为次官,与下大夫不并置)、北部主书郎等。派驻曹中
官名。①北魏初期置。为内廷官,直宿禁中,隶属幢将,无员限,无具体职掌,在皇帝左右参预机密,经常奉使出巡州镇,考察地方官政绩。皇帝出征时随从左右,管理御用兵器。兼用文武,亦任用以医、卜等专门技能侍奉皇帝
官府文书名。宋朝诸州行下属县公文,不用符者则用“帖”。其他上级府衙对下属,亦可用之。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营辖中、左、右三哨。每哨设哨长一人为副长官,佐哨官管理全哨事务。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正八品,奏补;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从八品,咨补;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