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掌参议军务以及经济等其它政务,并可率军出征。参见“太府”。
褒奖功臣的方式之一。《明史记·事本末》卷七二记明崇祯三年(公元1635年)“赐故都督戚继光表忠祠”。清代有昭忠祠、贤良祠,同治时郡王僧格林沁卒,祀昭忠祠;光绪时大学士李鸿章卒,入贤良祠。
军官名。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海军各舰管带为舰长,以校官充任。下设副长(中、少校或上尉)一人,协长(少校)一人,航海正(上尉)一人,航海副(上、中尉)一至二人,枪炮正(上尉)一人,枪炮副(上尉)一人,***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为太府寺常平署次官,二员,从八品下,武则天垂拱(685—688)初东都(洛阳)亦置。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东魏置,在宫禁内负责文书抄写。《北齐书·儒林传》: “(张景仁)幼孤家贫,以学书为业,遂工草隶,选补内书生。”
官名。隋朝行台省百工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唐朝将作监百工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名。①西汉武帝始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秩二千石,位次列卿,属官有丞、司马等。领上林苑门屯兵,戍卫京师,兼任征伐。东汉为北军五校尉之一,秩比二千石,隶北军中候。掌宿卫禁兵,有司马一员。当时五校尉所掌北
① 官署名。西魏文帝大统(535—551)初,独孤信镇守洛阳,置行台,时称南省。《周书·柳虬传》:“以虬为行台郎中,(裴)诹为都督府属,并掌文翰。”时人为之语曰: “北府裴诹,南省柳虬。” ② 尚书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膳部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仍为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煎熬硝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