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营官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分辖十四边营。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以小中译补放。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二十三人,分驻江卡、堆噶尔本等十四营,每营一至二人,掌同大营官。民国时期沿置。参见“大营官”。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前藏设五品官二十三人,分辖十四边营。缺出以小营官甲琫调补,以小中译补放。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营官。员额二十三人,分驻江卡、堆噶尔本等十四营,每营一至二人,掌同大营官。民国时期沿置。参见“大营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六品,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警巡院。置达鲁花赤、警巡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也写作“掖廷”。《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中作“掖廷”,《后汉书·百官三·少府》中作“掖庭”。详“掖廷”条。
官名。北洋政府于收回胶州湾后决定自辟为商埠,并由鲁案善后督办拟订《胶澳商埠暂行章程》,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一月十七日呈准公布。依其规定,设胶澳商埠督办一人,由大总统特派; 副职有会办一人;
官署名。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 (1373) 始置,掌经营造作之众务。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八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二十二年改称营部。
见“监试”。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户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户部地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官署名。五代置于诸州,掌刑狱之事,设马步都虞侯,以牙校充任。宋太祖开宝六年(973)改司寇院。参见“马步司”。五代时州的审判机构之一。《唐六典》卷一记唐代各州司法参军的职务是“掌律令格式,鞫狱定刑”,
官署名。原为契丹聚落单位。入辽后,置为乡一级建置,设官管理,长官称“辛衮”。辽代部族中相当于汉族地区“乡”的建置。设官有辛衮,本名马特本,属北面部族官。
官名。北齐置。见“典腊局”。官名。北齐太仆寺所属有典腊局丞,所掌未详。
僧官名。元置,见“都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