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管开垦、农务、蚕桑、水利及畜牧诸事。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人。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改为农务司。官署名。清末置,属商部。掌管开垦、农务
官名。隋文帝置兵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又改兵部郎为兵曹郎,后又减郎的员额为一人, 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 三年(公元620年)改为
官名。见“左中郎将”。
官署名。唐初掌甲胄之官署,太宗贞观六年(632)改为甲坊署。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总制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总制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汉魏时司隶校尉属官有都官从事,察中都官。西晋置都部从事,职如都官从事。东晋与南朝的扬州刺史,其职如西晋的司隶校尉,亦置扬州都部从事。《宋书·沈攸之传》说:“晋世,京邑二岸,扬州旧置都部从事,分掌
官名,辽朝置。辽朝的官员有北南之分。北院大王,初名迭剌部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改夷离堇为大王,其官府也随之改称北大王院,故北大王即北院大王,分掌部族军民之政,主兵马。知北大王事为北大王之
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武职。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奉天、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由千总、把总、外委充任,分别统于总督、将军和府尹,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
·“右光禄大夫”的省称。
官名。唐玄宗开元(713—741)初改翰林待诏置,以文学之士充任,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738),改为翰林学士。官名。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协助集贤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