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侯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1、爵名。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郡侯,置相,与郡公同。郡侯之名自此始。历代相沿,明以后废。
2、俗称州郡长官为郡侯。唐王贞白《改贯永留乡党额诗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见《通典·职官·封爵》。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1、爵名。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郡侯,置相,与郡公同。郡侯之名自此始。历代相沿,明以后废。
2、俗称州郡长官为郡侯。唐王贞白《改贯永留乡党额诗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见《通典·职官·封爵》。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明清时童生经考试录取为生员者称为入学,亦称“进学”,见该条。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511)始置,为七班。陈因之,北齐同。隋朝置二人。唐初沿置,员一人,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增置一人,从七品上,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北宋前期,置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丰
官名。辽置临潢府少尹、辽阳府少尹、大定府少尹、幽都府(后改析津府)少尹、大同府少尹,合称五京少尹,为五京行府尹事的副职,属南面京官。太平五年(公元1025年)三月,郑弘节曾任临潢少尹。参见“五京留守行
北洋政府置,为北京军政府时期礼制馆的长官,见“礼制馆”。
内官合称。南齐高帝建元三年(481) 置太子宫官,以良娣、保林、才人为三内职。
官制术语,指“清官”中的等级。北魏孝明帝末,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令委派不得人,上疏称:“但郡县选举, 由来共轻, 贵游㑺才, 莫肯居此。宜改其弊,以定官方。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西京大同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官名。即膳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改,肃宗至德二载 (757) 复名膳部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