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参见该条。
官名。元至元九年(公元1272年)置中书省客省使二人,掌直省舍人、宣使等员选举差遣之事,一人兼通事,一人不兼。大德元年增置员额为使四人,秩正五品;副使二人,秩正六品。
尚书左、右丞别称。
①西魏、北周府兵领兵机构。《北史》卷六○传论: “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自相督率,不编户贯。”②隋唐府兵基层组织。隋朝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军府及东宫
清朝州县所属吏员之一。掌理河闸蓄泄启闭之事。主要设于运河沿河州县。州属闸官共十四人,山东十一人,顺天府一人,江苏二人。其中属直隶州者八人,属散州者六人。县属闸官共二十五人,江西十一人,山东十四人。官名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所掌不详。杨晦曾任此官。见《辽史·能吏传》。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京官三年京察,外官六年大计。考核官吏,核以四格,纠以六法。六法为:一曰不谨,二曰罢软无为,三曰浮躁,四曰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核之而实,则不谨者、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
满语。又作“大”。意为“头目”、“首领”。常用作官名。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参见“细铠主”。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官名。简称“圆明园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清朝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之最高长官。掌该营之政令。乾隆十六年 (1751) 设,定员一人,由本营总统大臣内特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