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议曹掾
官名,无固定职事。汉代郡太守所辟无职事的属吏皆称议曹、或议曹掾。《后汉书·吴良传》:“吴良,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也,初为郡吏。”注:“《东观记》曰良为郡议曹掾。”
官名,无固定职事。汉代郡太守所辟无职事的属吏皆称议曹、或议曹掾。《后汉书·吴良传》:“吴良,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也,初为郡吏。”注:“《东观记》曰良为郡议曹掾。”
官名。汉有园令,三国魏沿置,称园邑令。《汉书·献帝纪》记魏青龙二年(公元2 34年),山阳公卒,以汉天子礼仪葬于禅陵,置园邑令丞。魏诸陵园邑令属太常,秩六百石,第七品,掌守陵园,案行扫除。蜀吴同。
官名。清朝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顺治(1644—1661)中设一人,隶于龙虎山正一真人,並由其保举,报部给札,缺出由太清宫法官充补。
亦称职田。隋唐内外职事官俸田之一。隋文帝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给永业田外,“又给职分田”,一品五顷,至五品则为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 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制,京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隶属于财政部。各置厅长一人,由大总统简任,管理各该区域财政,监督所属职员及兼管征收的各县知事。厅内分设总务、征榷、制用三科。
官名。北魏置。掌供御膳。《魏书·慕容白曜传》:“(慕容契)迁宰官令,徵好碎事,颇晓工作,主司厨宰,稍以见知。”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助理三卫府之事。五年废。参见“三卫官”。
杂任职名。唐于集贤院置书直及写御书人共一百人,募擅长书法者为之,掌缮写经籍及御书。有官者称直院。宋称书直官,置于集贤院、昭文馆及史馆,为流外官。
以云命名之官。《史记·五帝本纪》:“官名皆以云命。”注:“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云官即指以上五官。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升迁,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清制,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缺,各不俟开例具题,即奉特旨补放
官名。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司录参军置,职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