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护府

都护府

官署名。汉朝有西域都护府,详“西域都护”。唐朝分置于边境地区,有大都护府、上都护府之别,设大都护、副大都护或都护、副都护等官,管辖区境内军政及民族事务。属官有长史、司马、录事及功、仓、户、兵、法诸曹参军事等。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于湟州置陇右都护府,以熙河兰会路都监为陇右都护,职掌同沿边安抚司,下设同都巡检使一人。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于畏兀儿亦都护之下置畏兀儿断事官,十八年改领北庭都护府,二十年改称大理寺,二十二年复称大都护府。主管畏兀儿旧领州城及畏兀儿人入属汉地者之词讼。设大都护为长官,从二品。下设同知、副都护等官。明初金吾侍卫亲军置,掌各亲军卫,后废。


官署名,西汉宣帝始置,为西域都护的官署。掌护南北道三十六国,为汉驻西域的最高官署,都护为长官,下有副校尉、丞、司马等。后废。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复置。晋和南朝也置。唐朝,置安西、安北、安东、安南单于、北庭六大都护府,置大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等,掌辖境内的防务、行政和各族事务。元都护府置大都护、同知、副都护、经历、都事等,掌管旧州城及畏吾儿(维吾尔)居汉地者的诉论事。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耿恭传》、《新唐书·百官四·大都护府》、《元史、百官五·都护府》、《通典·职官·州郡上·都护》及“大都护府”条。

猜你喜欢

  • 南护卫太师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 国民政府

    民国十四年(1925年)七月在广州成立,十五年九月国民革命军北伐,迁武汉。后分为武汉、南京两政府,后来合并于南京。其组织采取五权并立制,设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总揽全国政权。置主席一人、委

  • 左名曹员外郎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员外郎统称。

  • 造械少监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 从丞

    官名,东汉黄门令的属官有从丞,由宦者担任,皇上出入时跟随。见《后汉书·百官志三·黄门令》。

  • 南学副管学官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

  • 海政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原机要司改设。掌海军及各省水师官任用,拟定章制礼仪,制造收存炮械,管理海军驾驶、管轮人员。辖制度、器械、驾驶、管轮四科。置司副官、科长、科员

  • 敦睦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敦睦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敦睦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 弋禽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翨氏下士二人,掌攻猛鸟如鹰隼之类。翨音翅,指鸟类翼及尾上长大之羽。北周仿此职置弋禽中士,正二命;弋禽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 相公

    宰相尊称。因拜相者多封公,故名。或以为曹操以丞相封魏公,故相公之称自曹操始。丞相、宰相的俗称。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丞相称相公,自魏已然矣。王仲宣《从军诗》:相公征关右,赫怒震天威。”注:“曹操为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