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检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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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道宣慰司都元帅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二品。隶江浙行省。置司于福州路、分管福州、建宁、泉州、兴化、邵武、延平、汀州、漳州八路军政,辖境包括今福建全省。

  • 左骑君

    官名。汉朝西域扜弥、于阗等国置。官名,西汉时西域扜弥国、于阗国、莎车国、疏勒国、姑墨国、龟兹国、危须国等皆设此官,为低级军官,掌领兵作战。见《汉书·西域传》。

  • 左玄义

    官名。明朝管理全国道教事务衙门道录司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置,左右各一人,从八品,以道士为之。

  • 军爵

    军队中实行的爵位。战国秦国商鞅颁布此爵。最低一级为小夫。《商君书·境内》: “军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

  • 尚醖局

    官署名,宋置,掌酒醴之事。见《宋史·职官四·殿中省》。

  • 笔帖式哈番

    满语“文官”之意。指正卿以下、有顶戴官员以上之文职官。

  • 掌印监察御史

    官名。清朝都察院属官。初,十五道中仅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六道授给印信,其掌印者称掌道,一般监察御史称协道;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八道为不给印的空衔坐道,由六道掌道

  • 内提调

    见“提调”① 。

  • 司戎少常伯

    官名。即兵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兵部侍郎为司戎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参看“兵部侍郎”条。

  • 诉理所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1068)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事涉冤抑者,予以申雪。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皆获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