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统制
官名。北宋末年,大军出师征讨,诸军统制不相统属,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统率诸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御营司亦置。其后,各屯驻大军皆设,其副职为副都统制。
官名。宋徽宗宣和年间,在作战时从各将官中选择一人授给都统制名义以统诸将。南宋高宗建炎元年,设御营司都统制,便成为禁军将领的常设官名;出兵作战或派驻各地屯军时,也常设此官,为驻地“御前”兵马总指挥官,非地方军事长官,也称“某州都统制”。其次有副都统制。见《宋史·职官七·诸军都统制》。
官名。北宋末年,大军出师征讨,诸军统制不相统属,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统率诸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御营司亦置。其后,各屯驻大军皆设,其副职为副都统制。
官名。宋徽宗宣和年间,在作战时从各将官中选择一人授给都统制名义以统诸将。南宋高宗建炎元年,设御营司都统制,便成为禁军将领的常设官名;出兵作战或派驻各地屯军时,也常设此官,为驻地“御前”兵马总指挥官,非地方军事长官,也称“某州都统制”。其次有副都统制。见《宋史·职官七·诸军都统制》。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中有直隶巡察御史,掌巡察所辖地区,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掌斋祠宾赞礼仪等,西汉置,东汉省。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小宫伯下大夫”。
参见“左主客郎”。
官名,东汉置,为郡县尉曹副长官,掌佐尉曹掾转运卒徒。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国防、要塞、编制、出师计划、参谋官、陆军大学堂事宜。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四科。置厅长一人,禀承军谘大臣统辖各科。
官名。北魏置。管理宫廷用马。《魏书·阉官·苻承祖传》:“自御厩令迁中部给事中、散骑常侍、辅国将军。”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辖区人匠诉讼,受詹事院札。置提领一员。
宋朝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省称。
官名。南诏官,主仓廪,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