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有司
官名。里闾执事官员。《管子·度地》:“与之老、里有司、伍长行里。”《歇冠子·王铁》:“伍人有勿故不奉上令,有余不足居处之状,而不辄以告里有司,谓之乱家,其罪伍长以同。”
官名。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中,乡以下的组织,以十轨为里,置里有司。作战时可出兵士五十人,称为小戎,由里有司统帅。
官名。里闾执事官员。《管子·度地》:“与之老、里有司、伍长行里。”《歇冠子·王铁》:“伍人有勿故不奉上令,有余不足居处之状,而不辄以告里有司,谓之乱家,其罪伍长以同。”
官名。春秋时齐国乡遂组织中,乡以下的组织,以十轨为里,置里有司。作战时可出兵士五十人,称为小戎,由里有司统帅。
官署名。辽代北大王院、南大王院均设都部署司,分别掌管北院和南院部族军民事务。北面宫官中,有契丹行宫都部署司,掌行在行军诸政令;行宫诸都部署司,掌行在诸宫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明朝王府官属。建文(1399—1402)中置,一人,与伴讲、伴书同称王府三伴。进见亲王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王待之礼如宾师。成祖即位,革。
官名。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十八年定都北京,遂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名。北洋政府邮政总局各处置,相当于副处长。
明、清对儒学教官之别称。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署名。由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改名。属内八道监司之一,隶御史台。治大宁。顺帝至正二十二年(1362),迁于惠州(大宁路南)。设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 (正四品)、佥
官名。即尚药典御。官名。北齐置尚药局,属门下省。总知御药事。以典御及丞各二人为正副主官,所属有侍御师、尚药监各四人。
官署名。北宋前期之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之户部,及南宋临安府皆置。掌宣牒发送之事。吏员名。宋代置于诸州,掌收发文件。